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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用强

2022-10-21

唐用强律师

       男,汉族,1977年7月出生,四川邻水人,1999年8月参加工作,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9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(原西南农业大学)经济法专业,2009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,研究生学历,法学硕士学位。
       现为重庆至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西南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、中国法学会会员、重庆市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成员、重庆市律师协会第七届行风监督专门委员会委员、重庆市律师协会第七届普通犯罪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。


业务专长: 刑事法律事务、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法律事务。


获奖情况

      1999年6月荣获西南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

      2016年3月荣获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十大经典案例奖

      2016年7月荣获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委员会优秀共党员称号

      2017年2月入围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十大经典案例

      2022年10月荣获重庆市江北区“2021年度十佳律师”称号

       
承办案件

       自2002年5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,承办刑事案件百余件,有关案件被《光明日报》、《南方周末》、《新京报》、《重庆晚报》和中央电视台、重庆电视台等媒体报道。

典型案例

       2004年,受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兰×均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二审提供法律援助,该案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为无期徒刑(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);2009年,为重庆打黑除恶审判第一案杨×庆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等一案提供一审、二审及死刑复核辩护,最终的罪名由故意杀人罪改为故意伤害罪;2015年,为杨×彬犯故意杀人罪一案提供一审、二审辩护,罪名由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改为聚众斗殴罪,刑种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七年;2016年,为尹×犯非国家人员受贿罪一案提供一审、二审辩护,刑罚从一审的五年有期徒刑改为二年八个月,该案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至五庭共同主办的《刑事审判参考》指导案例(第1266号)。

担任法律顾问情况

       先后为重庆应用外国语专修学院、福建卓越传媒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、重庆博丽雅美容有限公司、重庆绿佳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、重庆九度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、重庆市国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、重庆好风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、重庆风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、昭通昭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、四川贝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、重庆红树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、重庆森速润商贸有限公司、重庆正蓝装饰有限公司、重庆和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重庆和贯科技有限公司、正南(重庆)实业有限公司、重庆视讯传媒有限公司、重庆广播电视技术中心、重庆广播电视(集团)总台等三十余家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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