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ur choice, our responsibility

您的选择 我的责任

肖某与郭某民间借贷纠纷

2019-07-11

承办律师谢康


案情介绍:

       2010年4月至2012年7月期间,某开发公司经理郭某陆续借款2280万元给其建筑公司内部承包人肖某,资金用于某开发公司在璧山开发的项目上使用,肖其委托建筑公司向郭某归还借款3200万元,郭某为了收取高额利息,与建筑公司共同隐瞒款项归还的事实。在2011年6月郭某又要求肖某重新出具假条数张,2012年又签订还款协议。


案件结果:

       该案由中院一审,郭某谎称借款金额为2100万元,一审未经合法传票送达缺席审理,判决借款合同有效,肖某还款。肖某上诉,上诉期间知悉建筑公司已经向郭某归还借款3200万元,且郭某辩解该款项是内转款没有被采信。但是建筑公司在二审中仍然与郭某串通歪曲事实,继续坚持该说法,郭否认收取该款项时与肖形成借款归还的合意,故此,二审维持原判。




承办律师简介

       谢康律师,重庆至立渝中分所主任,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,有丰富的诉讼与非诉业务经验。擅长房地产领域案件,尤其擅长建设工程纠纷案件,从业以来,成功代理了多起争议标的大、法律关系负责,具有社会影响的建工纠纷案件。

       联系方式:手机18983700806      邮箱 xk@zhililawfirm.com


023-67871996
3034342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