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**提问:企业刚开始发展,没来得及普及劳动合同,后以此为由要求,请问劳动仲裁会是什么结果?
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可能会面临双倍工资差额赔偿;如果员工辞职,也可以此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张**提问:雨太大导致停在路边的车被水冲走,没有购买水浸险,车损险赔付不?
只要熄火后不再启动造成的损失就属于车损险赔付范围。
z**提问:我公司承包一工程项目,工程竣工后,发包方以工程项目需经财政部门的审计为由迟迟不支付工程款。财政部门的审计结论能否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?
财政评审的审核结论不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法定依据,但可以是约定依据。当前我们无任何法律规定财政评审必须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;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应当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,无合同约定的则应根据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结算;从性质上将,财政的审计是对发包方的监督行为,与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合同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,二者不能混同。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以财政部门的审计结论为依据,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。
小**提问:我和我丈夫离婚后,第三人找到我,要求我对我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款承担还款责任,我是否应当承担?
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,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应仅以婚姻关系存续为依据,还应考察款项是否为共同生活所负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因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所负之合理债务,即使是一方举债亦应为夫妻共同债务。但对超出夫妻日常事务代理权的事项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,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。